安南醫院 游朝慶醫師
在1945年,美國足醫師Otto Frederick Boll(1912-1985)是第一個討論將液體酚(液體石碳酸)用來治療凍甲的醫師,他先將趾甲邊部分拔除,再用純的酚以棉棒沾溼沾在拔掉趾甲後的甲母處30秒,接著用酒精洗掉1。Boll神奇的方法出來後的1940及50年代,Boll還是默默無聞,1953年Gottlieb發表拔掉整個趾甲,再以酚去浸泡甲母30秒,再用酒精洗一分鐘,再以酚去浸泡甲母30秒,再用酒精洗一分鐘2,然後Gottliebs的paper也沒有提到Boll。一直到1956年,Seward Pedrick Nyman(1919-1980)3的論文發表4,由於Nyman這個人之後成為了美國足醫師醫學會理事長(executive director of American Podiatry Association)因此推動了酚甲母去除術(phenolisation)在足醫師界的廣泛使用,Nyman並將此發明歸功於1945年的Boll(所以找對靠山還是很重要)(大誤)。然而,這方法直到現在(2017年)仍被一般醫學領域(包括整形外科界、一般外科界及皮膚科界)所刻意忽略。Nyman根據Boll的方法,使用酚之前,先將甲母刮掉,但之後改良為使用兩根棉棒,並首先強調要施以適當壓力,將棉棒去浸潤甲母30-40秒,再以酒精洗掉,再重複做這步驟一次,這手術在這之後被稱為『phenol-alcohol technique』,1962年,Suppan and Ritchlin結合楔狀切除手術及酚甲母去除術5,描述在切除甲母後,使用酚達2分鐘,之後用酒精浸泡3分鐘,但不需施以壓力。1965年Cooper建議不要使用酒精,因酒精會增加疼痛,並且會延遲癒合6。之後又有幾篇在討論究竟酚該要泡幾分鐘7-9。